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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政的博客

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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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与交易谈判  

2018-05-24 05:09:27|  分类: 专业文章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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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与交易谈判

李国政

    有很多小厂家以为能够与大厂商进行合作是提升经营能力的重要途径,一旦出现这样的机会便认为获得天赐良机。这时往往不会想到,天下免费或廉价午餐不会发生在激烈竞争的商场中,救星也不会无缘由地出现在如饥似渴坐等者的头上。往往不考虑交换信息的对称性和交易成本的高低,上当受骗可能受到很大损失。有这样一个例子,一家大企业的老板在参观一个民营小厂的新项目后,表示非常感兴趣,希望能够进行合作,共同发展。对此,民营小厂的厂长感到是求之不得的好机会。在谈判中,对合作方情况几乎一无所知的小厂厂长对大厂的各种要求都满口应允,双方很快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合作项目中大厂控股51%。很快,小厂的厂长发现订立的合同条款对本企业发展非常不利,合作结果表明这个小厂辛苦半年,最后不过是在为对方做嫁衣裳。现实中很多刚“入市”的投资者与自己仰慕的“名星”厂商合作时,往往心情激动,抱着一种“受人恩泽”的感觉。洽谈生意合作时,对合作方底细缺乏了解,对合同交易成本心中无数,草草签下的合作协议中潜伏着上当受骗,等到发现了已为时过晚。对此经营者要认真学习合同管理知识,增加操作经验。另外也要明白任何商业合同的签订,双方地位都是对等的,要共同受益。要懂得凡是商家都要赚钱,商场上没有人会向你施舍。要学会在谈判、签约时争取主动权,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坚持自身权益。签合约时尽可能要讨价还价,降低交易成本。一旦合同签定,便要严格履行。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写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温春镇(资料来源:《创业投资必备宝典》,《阿里巴巴社区网》,200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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